湖南举办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党纪学习教育培训班
6月12日,湖南省委两新工委、湖南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湖南省社会组织促进会在长沙举办省本级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党纪学习教育培训班,280余名省本级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党建指导员参加学习培训。
会议指出,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强化政治站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党纪学习教育,以党建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在行动上要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党员通过各种形式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促进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会议强调,要将党纪学习教育和践行各个社会组织的初心使命结合起来,推动学习教育成果运用,将思想转化为实际行动,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应进一步推动党组织建设,坚持社会组织发展到哪,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要发挥党支部在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将支部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应对照标杆党组织的建设标准,深入挖掘各个组织的党建工作亮点,积极补足短板弱项,不断强化党组织的影响力,树立“立得住、叫得响”的标杆党支部典型。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社会组织应当进一步明确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工作和学习目标。要坚持读原著、悟原理,原原本本学条例,实实在在做工作,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严格落实“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等规定动作,创新党建活动形式,组织高质量的党建活动,切实解决社会组织党建的现实问题;要进一步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社交媒体平台的管理。
湖南省委党校副教授邹会聪应邀作“始终将纪律挺在前——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讲座。邹会聪讲解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意义、介绍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沿革,指出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将纪律摆在首位。纪律是党的生命,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加强纪律建设是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必由之路、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是实现党的自我革命的迫切要求。邹会聪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上一版进行对比,重点解读了新修订《条例》的新增内容,分别阐述了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六大纪律的核心要义和细则遵循,并重点讲解了防范政治骗子、遵守组织规定、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等行为、加强家风建设等重点问题,切实深化了参训学员对《条例》内容的理解。邹会聪列举了众多因违反纪律而受处罚的实际案例,丰富授课内容,阐释党员干部学习、遵守《条例》的重要意义。
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党建指导员的政治站位与纪律意识,与会人员表示,通过此次学习,深化了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理解认识,今后将继续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指导、促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为湖南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
撰稿:张洋
审核:黄立意
本期编辑:张洋




